10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將在近期實施。此消息一出,迅速引起車商、市民和業內人士的討論,記者走訪咸陽多家汽車4S店了解到,對于此消息,咸陽汽車商家尚未有接到任何相關通知,但均表示缺陷汽車召回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消費者應多方面看待這一問題。
拒召回將面臨重罰
與2004年發布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相比,即將出臺的案例加大了拒絕召回缺陷汽車的懲罰力度。分別從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提高到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和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這對明顯有缺陷卻拒不召回的企業有一定的震懾作用。同時違反條例規定:生產者、經營者不配合質檢部門缺陷調查的,由質檢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業內人士計算,即使對于目前均價10萬元的家用轎車,按照同一批次1000輛的保守估計數,企業將面臨“千萬級罰金”,如果涉及數量多達上萬輛,罰金將高達數億元。
自主品牌壓力大
近3年我國汽車召回案例數據顯示,自主品牌汽車在乘用車領域的召回數量僅為七例。2010年,中國汽車召回案例為95起,自主品牌乘用車企的案例僅為2起。2011年,中國汽車市場的召回案例為71起,而自主品牌乘用車企的案例也僅為2起。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副秘書長崔東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由于本土品牌車型太過擔心品牌形象受影響,再加上單車型銷量比合資與外資車型小,本土品牌車型鮮有召回,但隨著該條例付諸實施,本土車企將不得不在召回成本和巨大違法成本之間權衡,從而更尊重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的召回建議。業內人士也稱,該條例出臺,自主品牌壓力大,或將被迫擴大召回范圍和頻次。
召回是負責任的表現
對于該條例,咸陽多家汽車4S店稱,目前只是知道此條例即將出臺,但尚未接到廠家任何相關的文件,如果有涉及產品,一定嚴格執行條例規定。一直以來,對于汽車召回市民普遍存在“召回即是這個品牌不好”等認識。而咸陽商家均表示,缺陷汽車召回正是企業負責任的表現,市民應該多方面看待汽車召回事件。“缺陷汽車召回是企業本著對自己的產品安全、質量以及消費者安全著想的態度,做出的舉動,尤其是具有重大安全隱患的缺陷,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防患于未然。”咸陽某專營店市場部負責人說。各汽車論壇網友也紛紛留言稱,召回不是洪水猛獸,應該理性對待,這是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對主動召回的商家給與理解和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