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區正式對高污染車(無標、黃標車)說“不”。交警將對闖入限行區的黃標車或無標車,予以罰款200元并記3分的處罰。
9月29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為了加快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加強市區機動車尾氣治理,不斷改善市區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咸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市政府決定在市區部分區域和規定時段對無環保標志或持黃色環保標志機動車實行交通限行。自2013年10月1日起,無機動車環保檢驗標志和持黃色環保檢驗標志的機動車在主城區東風路-扶蘇路以西(含東風路及扶蘇路)、彩虹二路以東(含彩虹二路)、世紀大道以北(含世紀大道)、文林路以南(含文林路)的環形區域內限制通行。取得綠色環保檢驗標志的機動車,以及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郵政車、工程搶險車等執行特殊公務的機動車不在交通限行范圍之內。進入咸陽市區的外埠機動車按照本通告規定執行。
此次限行區域擴大,繼續采取非現場執法結合現場執法的方式予以查處。交警將對闖入限行區的黃標車或無標車,予以罰款200元并記3分的處罰。(咸陽日報)